图片来自“丁香医生”
日前,一篇《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将“知名”眼药莎普爱思推上舆论风口,这款宣传甚广的“神药”,为何引发不少眼科医生和患者的质疑?
针对这一事件,国家食药监总局发话了,要求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以下为通知原文:
总局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有关事宜的通知
食药监药化管函〔〕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年12月6日
↑网站截图
此前报道
1
“神药”看疗效还是看广告?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模糊滴、重影滴、黑影滴”“明亮眼睛,幸福晚年”。对于莎普爱思的用户尤其是老年群体而言,这款眼药产品的广告词并不陌生。
上海的张女士告诉记者:“父母眼睛看不清楚的时候,看了电视上的广告后也问过,要不买一个来滴一下?一开始我觉得上市公司的产品应该不错,后来问了一下医生,赶紧打住。”
据了解,莎普爱思的通用名称是苄达赖氨酸滴眼液,适应症是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属于非处方药品(OTC),年滴眼液营业收入7.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77%,毛利率94.59%。
“上市之初为处方药,医院推不开,药物本身没能达到预期效果,得不到医生认可,从年起换了个OTC的‘马甲’,这几年开始铺天盖地做广告宣传。”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表示,在莎普爱思的广告里,从白内障到眼睛眩光、黑影、重影、模糊……好像所有的眼科问题,这款眼药水都能“治”。
该公司年报显示,“莎普爱思”是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还被相关行业协会授予多项荣誉称号。
但是,这样的光环并没有获得部分专业医生的信赖。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