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可防可控,更要严防严控
通过长期的科普和宣教工作,人们对青光眼危害性有了充分的认识,甚至到了“谈青光眼色变”的程度。青光眼是严重的致盲性眼病,但并不是所有的青光眼患者都会失明,多数青光眼患者经过有效治疗和管理,可以保存视功能,维持正常生活。因此,在青光眼防治的科普和宣教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强调青光眼“可致盲”,更要强调青光眼是“可防”、“可控”、“可治”,增强青光眼患者的治疗信心,避免产生心理恐惧。凭借多年的青光眼诊治经验,赵教授总结了青光眼患者致盲的主要三个原因:第一,没有做到早期诊断,确诊晚。很多青光眼患者,尤其是慢性青光眼患者,等到出现眼睛疼痛或明显视力下降,医院就诊,导致部分青光眼患者发现患病时,就已进入青光眼晚期。第二,治疗不及时、不到位、不合理,不充分。临床上部分患者青光眼患者发现较早,但由于患者对医师不够信任、治疗依从性差,导致病情进一步发展,延误治疗。还有部分患者存在治疗不到位,即眼压控制不到位。不是所有的青光眼患者,将眼压控制到正常眼压21mmHg就能“大功告成”,医师应当根据患者自身视神经和视野的情况,个性化地制定控制病情的目标眼压,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血压、全身疾病(如糖尿病等微血管病变)等情况。治疗过程中可采取药物、激光、手术等多种手段控制眼压,即使达到了目标眼压,还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进展对目标眼压进行适当的调整。很多时候由于患者依从性差或医师诊疗问题,没有确定目标眼压,没有对目标眼压进行有效随访和调整,导致青光眼控制不佳。第三,不能有规律地长期持续地复诊、随诊。医师和患者都要明确,大多数青光眼患者是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诊疗和妥善管理。更重要的是,医师要为患者制定完善的随访方案,提高患者的依从性。目前多数医疗机构缺少对青光眼患者定期随诊的管理制度,这就需要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提高意识。建立青光眼连续体概念,强化青光眼筛查工作
青光眼的防盲工作应当从早期诊断、合理治疗和长期随访三个方面开展,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早期诊断。早期